◎ | 提供美味中式自助式早餐。 |
◎ | 附設停車場、烤肉場地。 (提供場地及下方烤肉爐,食材及用具由客人自行準備) 也可代訂烤肉公司 |
◎ | 提供自行車暢遊冬山河畔。 |
◎ | 提供旅遊資訊服務。 |
◎ | 代辦賞鯨。 |
◎ | 代辦獨木舟、SUP。 |
◎ | 小風箏DIY NT100 /隻(需先來電預約) |
◎ | Check in:下午3點到晚上9點前 |
◎ | Check out:最晚隔天早上11點 |
◎ | 平日早餐時間:上午8:00-上午9:30 |
◎ | 假日早餐時間:上午7:30-上午9:30 |
◎ | 早餐皆為附贈,如時間無法配合恕無法提前延後或退差額 |
◎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室內請勿吸煙 |
◎ | 住宿時,請務必出示您的國名身分證以便我們辦理登記 |
◎ | 因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牙膏牙刷 |
◎ | 園區內有大面積水域及室外、室內爬梯,容易發生危險, 如有隨行孩童請家長務必全程陪伴其活動,安全責任概由家長負完全之承擔! |
◎ | 請勿攜帶寵物入住,如有攜帶同行,請先帶至寵物旅館住宿 |
◎ | 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 |
◎ | 旅客如臨時增加人數需提前告知,而未告知或無法遵守以上規定,恕我們無法接待,且沒收訂金,還請旅客配合。 |
◎ | 為維護客房環境及安全起見,請勿於房內烹煮食物,請勿於前後陽台烤肉 |
◎ | 因為園區屬於自然環境,蜘蛛、蚊蟲皆為自然生態,請自行準備防蚊液 |
一、 | 訂房時收取總房價30%之訂金。 |
二、 | 解除訂房時,應通知本民宿,本民宿依下列標準退還已繳之訂金: |
1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 |
2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70%。 |
3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50%。 |
4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40%。 |
5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30%。 |
6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20%。 |
7. |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已付之全部訂金。 |
8. |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民宿無法履行者,本民宿無息返還已支付之全部訂金。不可抗力因素,舉例:如遇颱風,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且警報範圍包括宜蘭地區;或天然災害,致使本民宿損害無法居住或到達本民宿之交通中斷...等等。 |

